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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禁止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

发表日期:2010-6-9  来源:中国期货资格考试网   [在线考试]
证监会:拟禁止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
恰逢股市下跌,市场传闻有一种“新型老鼠仓”诞生,基金经理们用公众筹码在股票市场大肆砸盘做空,制造沪深300指数下跌,并在股指期货市场做空期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经过调查,证监会没有发现基金经理开立股指期货账户的情况。不过,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相关规定,拟禁止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
近期证监会通过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对全部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的股指期货账户开立和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上述情况,部分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该负责人表示,沪深300指数流动性好,权重分布均匀,以自由流通股本为权重,具有较强的抗操纵性。另外从基金持仓分布及管理情况看,个别基金经理很难对股票市场进行操纵从而在股指期货市场获利。
首先是基金持股市值占总市值规模不大,主动型基金持有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市值仅占沪深300指数成分股总流通市值的10%左右;第二是基金持股总体较为分散,60家公司管理的偏股型基金基本上都持有沪深300成分股,单个基金经理能够操纵沪深300指数的可能性很小。
该负责人表示,现行法律法规对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没有明确禁止,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操纵股票市场在股指期货交易获利的行为。考虑到基金将来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与其管理的基金买卖股指期货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相关规定,在现阶段不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下,禁止基金经理买卖股指期货。基金管理公司应完善制度,加强利益冲突管理,优先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该负责人强调,股指期货交易已建立了由沪深交易所、中金所、中证登和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等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各机构对跨市场违规行为实施严密监控。
截至目前,还没有发现跨市场操纵这类违规行为。证监会也将对此密切关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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