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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及比例划定

发表日期:2010年8月6日14:31:18   来源:中国期货资格考试网   [在线考试]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及比例划定 参与衍生产品交易仅限对冲风险
中国保监会昨日正式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细化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扩大了保险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规范运用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规定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机和放大交易。
在保险资金配置比例方面,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和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不动产的账面余额和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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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kuaixiao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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