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证监局与江苏省期货业协会联合举办辖区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座谈会,各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含拟任)参加了座谈。
江苏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我国期货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首席风险官制度运行两年多来,在期货公司全面规范运作过程中的作用日益显现,首席风险官的“督、核、控”已渗透到合规经营的各环节和各方面。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期货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和首席风险官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推动了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功能发挥;三是进一步促进了期货公司合规运作的全面执行和落实。尤其是在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分类监管评价、反洗钱等专项工作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座谈会上,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们共同分析形势、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并就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首席风险官们清醒意识到,目前在履职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履职作用发挥差异较大。个别公司首席风险官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没有深入到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二是履职条件仍显不足。个别首席风险官在履职中缺少必要的人员配备,无法深入延伸检查、稽核。三是知识更新上不够及时全面。个别首席风险官对新的政策要求没有及时学习掌握,履职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江苏证监局要求各首席风险官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方面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合规经营把好关,另一方面当好监管部门的“边裁”和“雷达”,全方位、全过程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报告,真正做到“明责在先、履责为重、尽责为上”。下半年,监管部门将把督促首席风险官全面履职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进一步推动完善各期货公司建立以首席风险官为核心的风控和合规管理体系,适时开展对首席风险官履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推动辖区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履职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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