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出台的HFT监管措施
(1)禁止闪电指令
闪电指令使得高频交易商能够比其他市场参与者提前数毫秒看到市场中的交易指令,造成了不公平竞争。2009年8月4日,SEC主席Mary Schapiro宣布,SEC将会发布闪电交易禁令,2009年9月SEC正式提议禁止闪电交易。实际上,闪电指令反映了新兴交易平台对传统交易平台的挑战。截至SEC发布闪电交易禁令,美国仅有4家交易平台提供闪电指令,其中两家为新兴的电子交易所——Direct Edge ECN和CBSX(CBOE的股票市场),另外两家传统交易所NASDAQ和BATS在2009年6月开始提供闪电指令,但都在8月6日做出声明:9月1 日以后将不再提供闪电指令。提供闪电指令成为新兴交易平台抢占市场份额的有力手段,正是由于提供闪电指令,2009年7月Direct Edge的市场份额从一年前的5%上升到12%。
(2)禁止无审核通路
无审核通路又称为无过滤通路,是指经纪商将向交易所发布指令的席位和高速链路通道租用给交易者,并且完全不对交易者发布的指令进行审查。无审核通路可以为交易者节省数毫秒的信息传递时间,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电子交易的速度。据估计,在美国约有38%股票交易量是通过无审核通路进行的,其中一部分是HFT 所为。
SEC主席Mary Schapiro认为,如果无审核通路发布了指令错误,将导致经纪商或其他市场参与者在几分钟甚至几秒内,突然暴露在巨大的风险之下。2010年1月13 日,SEC发布了对无审核通路的监管提案,主要措施有:要求经纪商实行风险监控流程,在指令到达交易所之前,过滤错误指令以及超出交易者信用和资本所能承受风险范围的指令。
(3)对巨量交易者分配识别代码
2010年4月14日,SEC对巨量交易者的识别代码分配提案进行投票,该提案为交易量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交易者分配识别代码:每日买卖股票超过 200万股;每日执行价值超过2000万美元的交易;每月执行价值超过2亿美元的交易。在交易发生的次日,经纪公司会将巨量交易者的交易记录提供给 SEC,以便SEC迅速分析和调查巨量交易者是否有操纵市场等行为。
(4)托管服务监管措施
2010年6月11日,CFTC发布对托管服务的监管提案,内容包括:对愿意付费的所有合格投资者提供托管服务;不可以为了阻止某些市场参与者进入而制定过高费用;时滞透明公开,公布最长、最短和平均时滞;如果托管服务由第三方提供,交易所要能够获得足够的与市场参与者系统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以便履行监管职责。
2.HFT监管政策出台的政治背景
除了对HFT潜在负面影响的担忧,立法者所代表的平民主义情绪和政府内部官僚博弈等政治因素也推动了近期监管措施的出台。
(1)平民主义情绪
两位民主党参议员——来自特拉华州的Ted Kaufman和来自纽约的Charles Schumer认为,闪电交易会使拥有最快计算机的投资者处于优势地位,造成不公平竞争。在这种压力下,2009年9月SEC提议禁止闪电交易。包括 Ted Kaufman在内的立法者还提出质疑,华尔街是否以个人投资者受损为代价,从HFT中受益。此后SEC开始征询意见:应该使用什么指标判断HFT对长期投资者的影响;是否应该对HFT施加新的监管措施等。
(2)官僚政治博弈
2009年春,奥巴马总统意图成立一个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这将削弱现有监管机构的权限,因此现有监管机构的高层领导急于展示本机构的监管能力和手段。在这样的政治博弈中,2009年8月4日,SEC主席Mary Schapiro宣布对闪电交易实施禁令。
四、未来SEC对HFT的监管思路
HFT是交易所利润和市场份额增长的源泉,因而SEC也在研究如何增加市场透明度,同时又不妨碍交易所为高频交易商等专业投资者提供特别服务。 2010年1月13日,SEC发布了“Concept Release on Equity Market Structure ”,为形成最终的监管规则征询反馈意见。从中可以看出,未来SEC对HFT的监管思路是:分析高频交易策略、技术手段可能给市场带来的影响,并推出相应监管措施。
1.SEC对HFT策略的考量
SEC将HFT的交易策略分为四种:被动做市策略、套利策略、结构性策略、方向性策略。SEC关注的问题有:某种交易策略的执行对市场结构和长期投资者影响如何;能否通过某些标准(例如提供或吸取市场流动性、与现有价格趋势同向或反向交易等)识别有害策略;使用何种监管工具限制有害策略,同时尽量降低对有利策略的影响。
(1)被动做市策略
被动做市策略通过买卖证券为市场提供流动性,“被动”是指该策略的执行无需履行传统做市商主动提供买卖报价的义务,仅通过自主的买卖行为活跃市场。被动做市策略的利润来源于证券的买卖价差和交易所对流动性提供者的费用返还。
被动做市策略创造了新的流动性提供机制,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原有的流动性提供者——交易所专家系统和OTC做市商系统。与后两者不同的是,使用被动做市策略的高频交易商并不与客户直接交易,而是将指令流递交给交易所或其他交易系统,同时也并不享有某些时间、位置上的特权。
SEC主要关注流动性的质量和费用返还的公平合理性:由于被动做市策略通常迅速结清头寸,有时反而会吸取流动性而不是提供流动性,监管者需要提取哪些市场数据,以评价被动做市策略所提供流动性的质量;在市场处于较大压力时期,被动做市策略提供的流动性有所增加还是减少;当长期投资者等其他市场参与者最需要流动性时,被动做市策略提供的流动性是否反而减少,成为“影子流动性”;交易所对流动性提供者的费用返还是否不利于长期投资者以及市场功能的发挥。
(2)套利策略
套利策略寻找相关产品或市场之间的定价偏差,从中获利。美国的HFT使用套利策略时,还利用了不同交易中心数据流和汇总后市场数据流之间的时滞,获取利润。SEC主要关注:对在不同交易中心同时上市的股票进行套利,对长期投资者有何利弊。
(3)结构性策略
结构性策略利用市场中存在的结构性缺陷获利。例如,高频交易商能够快速获取市场数据,因而理论上可以识别那些不具有信息优势的交易者发出的已经跟不上最新市场动态的价格指令,并从中获利。SEC主要关注:结构性策略对市场功能有什么影响。
(4)方向性策略
某些方向性策略通过识别证券价格偏离其基本价值的机会,建立头寸,等待证券价格回归其基本价值以获取利润。SEC重点关注两类可能给市场带来危害的方向性策略:指令占先策略和趋势引发策略。
第一,指令占先策略。指令占先策略是指事先判断潜在大买(卖)方的存在,并抢先发出买(卖)指令,引发价格上升(下降)后,再与潜在大买(卖)方进行卖出(买入)交易,赚取其中的差价。该策略会损害大买(卖)方的利益,是一种掠夺性的策略。通过非法手段(如利用非公开信息等)识别潜在大买(卖)方是被 SEC禁止的。目前HFT使用两种尚未被禁止的手段判断潜在大买(卖)方:使用复杂的模式识别软件处理公共信息做出判断;向不同的交易中心发出试探性指令做出判断。SEC关注的问题有:指令占先策略是否严重损害了机构投资者的利益;是否造成了机构投资者所代表的个人财富向高频交易商转移;是否有方法区别指令占先策略和其他有益的策略。
第二,趋势引发策略。趋势引发策略事先建立头寸,然后通过发起一系列指令和交易(同时可能会向市场散布谣言),引发价格快速上涨或下跌,然后结清头寸并从中牟利。操作手法有:故意快速提交然后撤销大量指令,并执行其中一些指令,诱骗其他交易者的程序开始运作,引发更激进的买(卖)行为;故意触发市场中存在的止损指令,引发价格下跌。SEC关注的问题有:是否有可靠的方法识别趋势引发策略;是否有监管方法可以控制趋势引发策略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