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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制度创新的探讨

发表日期:2009年5月26日14:18:10   来源:中国期货资格考试网   [在线考试]

期货市场近来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重视对期货市场风险的防范重新被提到期货市场各类参与者的面前,同时,如何进行中国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制度创新也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分析当前期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及风险防范的难度加大的趋势,并结合国外期货市场成熟的做法,对我国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制度创新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引起市场各方的重视和探讨。

一、期货市场发生深刻变化,风险防范的难度加大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期货市场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给期货市场监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期货风险防范的难度加大,深度延伸。笔者预期期货市场发生的深刻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市场竞争国际化,交易品种国际化,投资者国际化

加入WTO,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全面接轨,我国期货市场也将会补上期货发展这一课。不仅外来资本进入中国期货市场,而且我们还要走出去,参与国际农产品、工业品的定价,发挥我们的资源优势,期货市场国际化将得到加强。我们可以预期,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投资者不仅可以做国内的期货品种,也可以尝试性地在国外期货市场进行投资、套期保值;同时国外的投资者也会进来,参与我们的期货市场。无疑,这些将会给我们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投资者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中坚力量

机构投资者增多,这些也会给监管带来一定难度。一些上市交易品种的相关行业,出于风险管理的客观需要,参与期货交易,包括生产、流通、消费企业都将使用期货这一投资理财工具,来管理企业财务经营风险,机构投资者的身影将进一步活跃。

(三)金融产品日趋丰富,投资品种增加,衍生产品、组合产品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期货市场在产品结构上将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商品期货方面,一些利于国计民生的大品种,比如稻米、石油、玉米、钢材、棉花、白糖等品种将会上市,股指期货、外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期货也会择机推出。

(四)新技术在期货市场广泛应用,网络与IT技术使期货公司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可以预期,在不久的将来,新技术将会广泛地在期货市场得到应用。银期通、银期转账、证期通等将会得到很大程度地应用。同时,网上交易也将会得到很大发展。但是,这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也会给风险监控带来很多新的挑战。

(五)期货与证券、银行、保险、电脑、IT等行业的合作深入,甚至出现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类似一个“超市”,商品按品种分类销售。“购物中心模式”的金融混业可以有效利用资源,包括品牌、客户、技术等,可以节约成本(减少机构、人员);而“超市模式”则可以提供交叉产品,真正实现混业的协同效应。但是混业经营也会给风险防范带来很大的难题。

二、关于我国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制度创新的建议

(一)风险防范须由垂直防范向垂直和水平相结合方向转变

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的风险防范,主要是期货交易所发挥一线监管作用。期货交易所担任重要风险防范作用,它既是期货市场的组织者,也是监管者。这在某种程度上说角色有些重叠。我们应该知道,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不仅在于交易所,也在于期货经纪公司,还在于市场投资者的理性参与,需要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投资者共同参与,共建风险防范机制,共筑风险防范这张大网。只有把市场参与的各方组织起来,共同协商,一起沟通,也有利于各方互通信息,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风险防范须由单级防范向多级风险防范转变

在国外,期货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在实践中已经逐渐形成了由“期货监管当局——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三级风险防范机制,其中期货行业协会在风险防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期货业协会,但是期货业协会也主要是期货经纪公司的组织。这样的功能定位,使得中国期货市场难以在机构方面得到完善,不利于期货市场的风险防范和健康发展。

我们应该很好地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完善三级风险防范机制。使期货业协会能够监督会员在“三公”的原则下进行合规活动,减少市场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同时要保证管理层的决策意图顺利贯彻下去,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特别是要更好地发挥期货业协会的风险防范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的发生。

(三)风险防范须由事后防范向事前防范转变

反思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交易所在防范风险方面做得不够值得我们深思。特别是没有搞好事前监管,使风险不断积聚,最终酿成不可收拾的局面。我们研究发现:一些风波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通过观察可以发现,持仓量的居高不下、持仓结构的过分集中等异常情况在风波发生的前几个月时就已开始显现:多头挟巨量资金早已摆出一副逼仓的架势,空方则积极准备货源试图以大量实盘应对,巨大的期现价差导致注册仓单猛增,随时都有可能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四)风险防范须由单一处罚向多种形式并用方向转变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普遍做法是,一旦出了问题,采取的措施是事后处罚。这样往往就是马后炮,达不到真正的风险防范目的。其实,国外的风险防范方式有许多,我们应该很好地加以借鉴和利用。在国外,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如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以警示和化解风险。比如说,当价格出现异常、会员或投资者交易异常、会员或投资者持仓异常时,交易所可以约见指定的人员或投资者谈话提醒风险。通过情况报告和谈话,发现会员或投资者有违规嫌疑、交易头寸有较大风险的,交易所可以对会员或投资者发出书面的“风险警示函”等,必要时借助媒体公开谴责。通过多种手段并用,可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五)风险防范须要建立期货公司和机构投资者信用评级和考评制度

从国际资本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资本市场结构和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良好的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作为基础。但“失信”的事件在期货市场屡屡发生,因此,对那些常不履约、弃席位、欺诈客户或者常常利用资金大的优势恶性做庄的期货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应实行评级公示。对于一些期货市场的“肇事者”应亮黄牌警告,必要时红牌罚下。

(六)风险防范更要强化信息披露的制度化

借鉴国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的成熟经验,一个重要做法是强化信息披露,使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使广大投资者知道什么时间该公布什么信息,内容有哪些,格式怎么样,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市场参与各方获得信息相对公平。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市场透明度增加,不规范操作就会减少,风险发生的频率将会大大降低。联系到我国市场的现状,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特别是有关期货市场的供求、库存、产需等报告,也不是期货市场参与者所能完成的。因此,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还需动用全社会的力量,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完成。

(责任编辑:zhon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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