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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规复习要点第四章 强行减仓制度

发表日期:2010年8月18日15:49:0   来源:中国期货资格考试网   [在线考试]

八、强行减仓制度

九、套期保值审批制度

十、交割制度
1、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同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一实物交割方式为主,金融期货则以现金交割方式为主。
交割是联系期货与现货的纽带。
2、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有效。标准仓单采用几名方式,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标准仓单。标准仓单的生成通常需要经过入库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和注册等环节。
3、标准仓单转让必须通过会员在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同时结清有关费用。

十一、结算担保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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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kuaixiao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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