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的开盘价、收盘价确定
在征求意见稿中,开盘价定为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如果集合竞价未产生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当日开盘价;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开盘价。
收盘价定为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则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合约的当日结算价确定
在征求意见稿中,当日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原因是为了防止市场可能的操纵行为以及避免日常结算价与期货收盘价、现货次日开盘价的偏差太大。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取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加权的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当日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合约当日结算价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如果该合约为新上市合约且上市首日无成交,则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挂盘基准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中金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交割结算价确定
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的风险,在征求意见稿中,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特殊情况下,中金所有权调整交割结算价。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沪深300股指期货正式上市时,上述合约条款很可能发生变化,请以中金所正式公布的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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